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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111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111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2022年第111号)的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为台州某食品生产企业(具体名称详见附件或相关通告)生产的一批次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详见附件或相关通告)经检验,某项指标(如:菌落总数、添加剂超标等,具体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或相关通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该不合格食品信息已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编号为2022年第111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依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责令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与召回:已责令该食品生产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要求其通过“台州网站建设”等官方及公共信息平台、销售渠道等多途径发布召回公告,通知相关经销商和消费者停止销售、食用该批次产品,并依法退回或销毁。
  2. 封存与排查:执法人员对涉案企业库存的该批次产品依法进行了现场封存,防止其继续流入市场。督促企业全面排查问题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储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疏漏,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溯源与调查:对不合格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记录、销售去向等进行全面追溯和调查。若涉及其他区域或环节,将按规定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协同处置。
  4. 依法查处: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立案,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消费提示

请广大消费者:

  1. 如购买到或在消费场所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请立即停止食用,并可凭购买凭证向销售者要求退货或赔偿。
  2. 关注“台州网站建设”等官方平台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
  3. 在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4. 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四、公示说明

本次公示旨在公开风险控制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后续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将依法另行公开。相关具体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等详细信息,可查询“台州网站建设”网站(此处指代台州市或路桥区相关的政府官方网站)市场监管部门栏目或相关公告。

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公示。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应依据实际公示日期填写,此处以XXXX年XX月XX日示意)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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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0 06: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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